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经商定,联合启动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中国外语教育基金”由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于2001年发起并设立,本批项目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主持,资助和指导全国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外语教学与科研活动。目前该基金已陆续完成七批项目,第八批项目也已进入结项阶段。其中多项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体现了各发展时期和研究领域的特色成果,有力推动了我国外语教学与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对高等外语教育研究及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信息技术进步也对我国外语教学与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鼓励更多响应国家战略、推动学科创新、探索教学改革的研究,支持更多体现创新性、合作性与实践性的课题,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将进一步增加支持力度,扩大课题范围。本批项目共设69个课题,含重点课题24个,共建课题28个,一般课题17个。课题范围涵盖人才培养研究、教学改革研究、课程体系研究、教学教法研究、外语测评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等多个领域。

一、 主持机构

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指导与监督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主任:王文斌(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王守仁(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有中(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二)指导专家:从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聘。

二、 应标对象

1、  全国高校外语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2、  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未通过结项者不得申报。

3、  前八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结项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  每人限报一个课题。

三、 招标程序

1、  2018年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项目招标申请书,逾期不予接受。

2、  2018年6月30日前: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与经费。

3、  2018年7月10日前:组织中标负责人培训。

4、  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中期检查。

5、  2020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终期检查。专家评审后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推荐出版。

注:第九批基金资助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必须在论文首页下方或扉页注明“本研究得到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资助。”

四、 经费标准

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由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金。重点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10000元(除注明外),共建课题和一般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5000元。中标课题组或个人签署《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子项目资助协议书》后一个月内,支付50%作为前期研究经费,课题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其余50%经费。中标课题组或个人每次收到经费后两周内须寄回发票。

五、 材料要求

招标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后,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电子邮箱。

材料装订要求:1,一式两份,左侧装订;2,纸张:A4纸。

六、 联系方式

寄至:挂号件、EMS、普通件地址: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45# 谢娟

快递件地址: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院综合楼638室  谢娟

注:请勿寄送包裹。

联系电话:010-88816612;电子邮箱:zgwyjyjj09@126.com

网上查询:http://www.sinotefl.org.cn(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附件一: 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课题目录

附件二: 第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招标申请书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