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旨趣在于揭示西方法律词语汉译的最早形态;通过分析与考证麦都思《英汉字典》、罗存德《英华字典》《、察世俗每月统记传》、《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滑达尔各国律例》以及《万国公法》等19世纪中叶前后的中文作品所载法律词语;可知英文法律词语译入汉语世界时的最初状态。传教士是早期英文法律词语汉译的主力;他们的译词体现具有原创性的特点;与20世纪从日本传入的法律新词不同。传教士早期的原创性翻译活动有助于缓解法学家、史学家和翻译家们的现代性焦虑和文化不自信。
关键词:《万国公法》, 法律翻译史, 传教士